1新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招生章程

2新疆科技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本科高校,为了规范招生工作,特制定以下招生章程:

3招生对象

4普通本科招生对象应为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,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。

5专科招生对象应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,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。

6招生计划

7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500人,其中文、理科各半。

8专科招生计划为300人。

9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计划、我校办学条件及招生质量等因素确定。

10招生方式

11我校采取统一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(以下简称“高考”)招生方式。

12招生录取实行综合评价制度,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,同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、面试成绩、体育特长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价。

13录取标准

14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文、理科分别排名。

15专科招生录取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
16录取标准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为准。

17学费及奖助学金

18学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。

19我校设有各类奖学金,包括国家助学金、学校奖学金、企业奖学金等,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、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20学校还设有各类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,资助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21以上为新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招生章程,如有变动将及时公布。